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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广告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上海市工商局统计工作要求,2014年度广告经营情况统计现已开始。请你单位正确填写所附的《上海市广告经营情况统计表》,并在2014年11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表报送至我局外高桥工商所(书面报送地址: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309室。也可将填好、盖章的报表扫描,电邮至:ax610t@163.com,或传真至:58698272)。
一、报表统计时段:2014年前三季度(1月1日-9月30日),务请注意经济数据单位为:万元;
二、请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浏览网址:上海广告监督管理网www.shad.gov.cn“广告监管动态”栏目);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58698239。
另:上海市工商局现正开展全市广告业2013年度普查统计,2013年1月1日前设立的广告企业,请凭企业的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https://www.sgs.gov.cn/adstat,填报2013年度广告业统计报表(已经填报的,无需再报)。
年度全市广告业统计工作,根据我国《统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广告经营单位应当按时报送经营情况报表,请你单位积极配合,按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对未按照规定报送的广告经营单位,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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