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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建设,市检察院近日对进一步深化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建设作出部署,将聚焦重点领域,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
11月3日,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自贸区检察室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要求,并发布首部《上海检察机关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刑事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一)》及由自贸区检察室编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涉检政策法规汇编》。
2013年11月5日,上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以下简称“自贸区检察室”)挂牌成立,基于地域优势委托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目前已有包括查办金融犯罪资深检察官、经济法博士在内的8名具有国际商贸、知识产权、国际法等专业知识的检察官,行使包括办理自贸区的刑事犯罪案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参与自贸试验区有关法律制订活动以及有关法律政策适用特殊性研究等七项职能。
一年来“自贸区检察室”紧扣法治需求,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工作视角,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果,共办理涉自贸区各类刑事案件55件68人;其中受理批捕20件24人,受理起诉35件44人,涉及逃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罪名,还办理了与自贸区内贸易、金融领域相关联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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