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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7: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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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澳门公司要求
股本:所需最低资本为25,000 澳门元(3,125 美元)。 根据商法第201、204、358 至363 条,有以下限制:
股额 (Quotas)以澳门元计算。 最少额度是1,000 澳门元,并且是100 澳门元的倍数。可以以现金或非现金形式投入资本,倘若资本注入采用非现金形式,那么成立文件中必须附有经合资格审计师证明的估价报告。
该报告必须在公司成立60 天内准备。 关于第一笔25,000 澳门元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后马上注入。若第一笔资本超过25,000 澳元,那么可以允许晚点缴清。但是晚缴的资本不应少于任何一个股东持商法中的董事名称为行政机关 (Administration Body)有的股本的50%。所有股本最迟在三年内缴清。 若股东不履行缴资责任,根据法律,其它股东可以根据他们的入股比例购下该股东的股本。
股东:一个公司至少要有1 (一人有限公司)至2 个股东,股东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人。股东不一定是澳门居民,但是由于有些文件须经澳门公证处公证,所以股东们必须至少一次亲自到澳门进行公证手续。商法中对于增资和减资都有规定。由于澳门实行的不是普通法,所以法律上可能不承认代名人或信托人代理公司的衡平权益。 这一点请向您的律师咨询。
董事:商法规定了设立类似于普通法地区的「董事会」的「执行机构」。简便起见,我们称这种机构为董事会及其成员称为董事。董事会人数至少为1 人,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应由股东选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并无董事任期规限。公司董事不必是澳门当地居民。股东可以通过决议将董事罢免。
公司秘书:若有以下情况,公司应委任秘书: 公司股东人数等于或超过10 人,或者公司发行债券,或者公司资本,总资产或营业额超过了政府(行政长官)指定的数量。公司秘书不必是澳门居民,但是根据商法第237 条规定,秘书必须是董事会成员之一,或者是公司职员,或者是律师
监事:监事会由三人组成(除非章程规定为一人),其委任必须基于以下情况:公司股东人数等于或超过10 人,或者 公司已发行债券,或者 公司资本,总资产或营业额超过了政府(行政长官)指定的数量。 监事不必是澳门居民,但是其中必须有一位监事是澳门的注册的审计师。 监事必须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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