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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之后,更多来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正在“溢出”。
市工商局近日向企业宣讲国务院日前签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意味着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制度正式走入公众视野。10月1日起,公众能上网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一字之差”责任不一样
  《上海自贸区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建立年度信息公示制度。此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固定年检时间,不少企业递交完各类材料后都深感疲惫。现在年检变成年报,企业不用再“突击”整理和补充各类年检文件,但这不等于可以从此“放松”。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奕用“一重一轻”来描述信息公示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条例》实施后,企业申报和工商部门审批的任务减轻了,但企业的诚信职责反而加重了,需要对自己上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压力。

  市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管处副处长褚卫东指出,从年检到年报,一字之差,内涵千差万别。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项全新的制度,不是简单地对年检制度的调整。从申报内容讲,年报增加了实时申报的内容,企业应该在股权变更、受到行政处罚、知识产权出资登记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从公司责任来说,以往企业提交信息对政府负责,年报则转变为对社会负责。
  此外,上海自由贸易区工商部门会定期对年报进行抽查,发现瞒报、虚报从严查处;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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