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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深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度机制
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今年初,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2014年改革计划》,前海管理局发布了46条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在前海率先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据了解,前海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体制机制创新,主要包含深港联合工作组、外商投资管理、跨境贸易、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跨境航运服务、深港青年创业、港籍员工社保、跨境基础电信等内容。
前海管理局方面表示,提出这些改革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将前海打造成中国现代服务业改革开放的高地,为前海率先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承载平台和制度保障。前海作为国内唯一一个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战略定位之一就是努力打造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所以在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首先要实现深港两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深港两地间全方位合作。
港资企业在前海
投资总额已达近千亿元
在前海开发建设中,前海管理局以构建深港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更紧密合作的体制机制为核心,从法治、制度、管理、服务、人才等多方位加强深港对接。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前海在推动深港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成果颇丰。
在港资企业引入方面,目前前海共有港资企业405家。特别是3月份优惠目录出台后,平均每天至少有2~3家港企入驻。目前港资企业在前海投资总额保守估计已达960亿元,占比超过18%。首批签约入驻企业公馆的企业中,港企和外企比例占30%以上,入驻积极性超过预期。
在深港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和《两地律师联营律师事务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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