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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FTA上海自贸区企业服务平台最新获悉,4月29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上海一中院、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建设与司法保障”论坛在沪召开。论坛期间,上海一中院正式推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审判指引》,藉此为建设中的自贸区已经和可能出现的各类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及执行等环节提供指引性思路。
审判原则: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
该《上海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家自贸区政策和上海高院相关指导意见,经过前期多方调研、凝识聚力、反复论证之后的集体智慧结晶,共计一百条,包括总则、涉自贸区案件的立案与送达、审理、执行、审判机制、审判延伸等七章内容,其中审理部分又根据合同、公司、金融、知识产权等八类案件具体分节规定,力求与自贸区改革和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叠加”要求相衔接。
结合自贸试验区的特点,从审判实际出发,《上海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将依法审判原则、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原则、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原则确立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原则,以此确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正确把握案件的审理方向。特别是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需要协调法律与政策规定时,所规定的审判原则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的规范。
审慎审理涉及金融创新案件
金融制度改革是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引》结合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对金融服务创新等活动的法律认定规定了审理方向。由于金融案件的审理相较于一般商事案件有其特殊之处,为此《上海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规定要“审慎审理涉及金融创新的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际惯例,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和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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