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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企业服务平台最新获悉,此次风险排查的核心目的在于整顿有非法集资业务倾向的融资租赁企业。“截至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已经运行了8年的时间。由于融资租赁行业具备‘融资+融物’的特殊性,可以直接投资实体经济,这就使得它具有控制所有权的权利,可以左右资金的投向,但不具备吸收社会资金的职能,而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需要多渠道筹集,因此,在这个过程当中,融资租赁的企业就会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席杨海田表示。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商务部决定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杨海田表示,此次风险排查也将用于推进“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如果融资租赁企业在4月底前仍未在该系统上线,将被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此次排查的融资租赁企业范围为2014年3月底前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及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商租赁企业,两者均属于商务部管理,不包括银监会管辖下的金融租赁企业。
中国内资租赁企业共计123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7600亿元,比上年底的6900亿元约增加700亿元,增幅为10.1%;业务总量约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量23500亿元的32.4%,仍居全行业第二位。
而截至2013年年底,外资租赁企业共计880家。“换句话说,此次商务部排查的融资租赁企业有千家之多。”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的相关概念,上海某融资租赁企业人士表示。
据排查内容显示,此次重点排查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制度,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将重点了解融资租赁企业的股权和债券结构,注册资金来源、对外融资渠道、业务开展情况、资产与主管业务的匹配度、关联公司等情况。”杨海田说。
更为重要的是,存在资金来源存疑、主管业务活动停滞、资产变动与主营业务严重不匹配等情况的融资租赁企业被列入重点排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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